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关于成立高职学院等教学及辅助单位的通知
来源:党政办 发布时间:2023-08-28 09:46:06

陕西服装工程学院关于成立高职学院等教学及辅助单位的通知

各二级学院(部)、处(室)、直属单位:

为进一步加强学校内涵建设,促进学校规范管理,经董事会同意,8月27日校委会研究决定,成立以下教学及辅助单位:

成立高职学院、工程训练中心。

撤销交通学院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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